瑞士聯邦委員會:將美國列入資料保護程度充足的國家清單中
瑞士與美國建立新的資訊隱私架構:依據新架構瑞士可提供個人資料給經過認證的美國公司
依據瑞士聯邦委員會2024年8月14日公布,瑞士與美國新的資料隱私架構(Data Privacy Framework)允許瑞士與經過認證的美國公司之間可安全交換個人資料。瑞士聯邦委員會於2024年8月14日會議決議依據該架構修訂其個人資料保護條例(the Data Protection Ordinance),並將美國列入資料保護程度充足的國家清單中。
新架構將允許瑞士傳送個人資料到經過認證的美國公司,不需要額外的保證,瑞士將依據新架構修訂其個人資料保護條例,並於9月15日起實施。該架構下經過認證的美國公司可確保資料保護措施合乎要求,該等公司也只能依據資料索取的目的處理蒐集的資訊,並不得將資訊提供給未經認證的公司。
瑞士新的資料保護法自2023年9月1日生效,瑞士個人資料可傳送至其他國家而無須額外的保證,前提是該國有充足的資料保護程度。由瑞士聯邦委員會決定哪些國家符合要求,並將資料保護充足國家清單列於個人資料保護條例(the Data Protection Ordinance)的附件(Annex 1)中。
2023年7月歐盟與美國通過資料隱私框架,瑞士也藉著通過與美國的資料隱私框架為瑞士的個人與企業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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