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新加坡企業逾9成未充分測量及分析溫室氣體「範圍三」排放
分析調查報告指出,逾9成新加坡企業未充分測量及分析溫室氣體「範圍三」排放
一、 依據新加坡聯合早報本(2024)年7月4日引述法國施耐德電氣(Schneider Electric)及新加坡特許會計師協會(ISCA)日前聯合發布的分析調查報告指出,新加坡上市公司及大型非上市公司將分別從2025年及2027年起強制揭露氣候訊息。但,94%星國企業仍未充分測量及分析溫室氣體「範圍三」排放,此將影響其氣候轉型報告。
二、 溫室氣體排放分類標準包括「範圍一」、「範圍二」及「範圍三」。「範圍一」係指企業直接產生的排放;「範圍二」指企業在營運過程中購買的能源(如電力)所產生的排放;「範圍三」則是企業供應鏈及價值鏈中產生的其他間接排放,包括上下游活動產生的排放。
三、 上述調查顯示,僅39%新加坡企業管理層對「範圍三」排放深入瞭解,瞭解「範圍一」及「範圍二」排放的比例分別為52%及34%。另,僅 6%企業管理層指其公司完全測量及分析「範圍三」排放,遠落後於「範圍一」(52%)及「範圍二」(30%)。因此,27%受訪認為設定的「範圍三」排放目標是高度可實現的,低於「範圍一」(40%)及「範圍二」(31%)。
四、 不同規模及產業在「範圍三」排放進展存在較大差異。54%大型企業管理層表示已設定「範圍三」排放目標,僅31%小型企業設定目標。另僅32%受訪管理層認為,自身企業所設定的淨零排放目標是可實現的。
五、 倘以產業類別而言,消費品、能源與採礦、醫療與製藥、金融服務及工程與建築等行業在管理「範圍三」排放的進展相對較快。整體而言,缺乏人力與財政資源、商業動機不足及缺乏適用的技術基礎設施,是推動減少「範圍三」排放的主要障礙;進展較快企業的最大障礙是缺乏人力資源或專業知識,進展較慢者則是缺乏技術基礎設施。(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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