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得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上限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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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8)迅得-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2/24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迅得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發行總面額新台幣300,000,000元為上限 5.每張面額:新台幣100,000元 6.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之100%~101%發行 7.發行期間:三年 8.發行利率:票面利率0%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充實營運資金及/或償還銀行借款 11.承銷方式:詢價圈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決定 13.承銷或代銷機構:授權董事長決定 14.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授權董事長決定 16.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相關辦法將依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8.賣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9.買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相關辦法將依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相關辦法將依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2.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債俟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擬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規定以及發行及轉換辦法,訂定發行日期、轉換價格及相關事宜。 (2)本次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重要內容,包含發行金額、發行條件、發行及轉換辦法之訂定,以及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有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應主客觀環境需修訂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3)為配合本次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籌資計畫之發行作業,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核可並代表公司簽署一切有關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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