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傳擬將持有「遠通電收」之所有持股無條件捐贈予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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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4)遠傳-公告本公司擬將本公司持有遠通電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遠通電收)之所有持股無條件捐贈予中華民國政府
1.事實發生日:95/08/11 2.公司名稱: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遠傳投資遠通電收,原本期待能為台灣打造第一條智慧型高速公路,為台灣總體經濟創造極大的效益。但自從遠通電收設立以來,歷經無端政治衝擊及部分媒體未經查證的誹謗,使遠通電收遭受一連串莫需有之罪名打擊,連帶地也增加營運的風險及影響公司的信譽,遠傳電信為此深感無奈。但為台灣長遠經濟的考量,使政府可在全新的基礎上,重新規劃ETC的未來,讓台灣的高速公路,因為有了ETC,提升社會的運載效率與國家經濟的競爭力,擬將本公司持有遠通電收之所有持股無條件捐贈予政府。 6.因應措施:此捐贈將於提報本公司近期董事會討論通過後始生效。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目前持有遠通電收之持股為106,650仟股,持股比例為42.66%,累計原始投資金額為新台幣1,066,500仟元,截至95年7月31日止之帳面投資金額為新台幣504,397仟元(尚未經會計師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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