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潤董事會決議辦理現增發行普通股案,上限700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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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7)萬潤-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08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發行股數以不超過7,000仟股為上限,每股面額10元,預計增加股本新台幣70,000仟元。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俟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依相關法令規定訂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數之10%予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股數之10%對外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發行股數之80%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認購,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之發行股數、發行時程、發行價格、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發行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因客觀環境改變或其他事實需要而須調整修正時,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員全權處理。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有關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宜,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若實際發行價格低於暫定發行價格致募集金額較預定不足時,將減少充實營運資金之金額;而若實際發行價格高於暫定發行價格致募集金額較預定增加時,增加之資金則將用於充實營運資金。 (3)為配合前揭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發行作業,擬授權本公司董事長核可並代表本公司簽屬一切有關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如有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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