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和興業-KY董事會決議擬發行中華民國境內第一次有擔保可轉債,上限1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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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04)百和興業-KY-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發行中華民國境內第一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9/23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百和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境內第一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發行總面額以新臺幣1,200,000仟元為上限。 5.每張面額:新臺幣100,000元整。 6.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視競價拍賣結果而定,底標以票面金額之不低於100%為限。 7.發行期間:三年。 8.發行利率:票面利率為0%。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銀行擔保。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 11.承銷方式:將採競價拍賣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決定。 13.承銷或代銷機構:中國信託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發行保證人:授權董事長決定。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授權董事長決定。 16.簽證機構:本次係發行無實體有價證券,故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8.賣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9.買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中華民國境內第一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發行相關事項,如遇有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應主客觀環境因素而需訂定或修正時,董事會授權本公司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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