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聖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上限1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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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2)光聖-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9/20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發行總面額上限新台幣10億元 5.每張面額:新台幣10萬元 6.發行價格:暫定依票面金額之100%~103%發行 7.發行期間:三年 8.發行利率:票面利率為0%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11.承銷方式:採詢價圈購方式辦理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3.承銷或代銷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16.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8.賣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9.買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2.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俟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規定以及發行及轉換辦法,訂定發行日期、發行價格、轉換價格及相關事宜。 (2)本次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發行額度、發行價格、發行及轉換辦法、計畫所需總金額、資金運用計畫、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簽署並交付一切有關本次發行轉換公司債之相關契約及文件及其他相關事項,擬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未來如遇法令變更、依主管機關之指示、基於營運評估、因市場狀況需要或因應客觀環境變更,而有修正之必要時,亦擬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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