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興處分台南市安南區草湖段不動產予中裕能源案,補充交易總額為5億元等事宜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025)千興-公告補充處分不動產交易價格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台南市安南區草湖段601、601-1、601-2號等3筆土地 2.事實發生日:111/6/1~111/6/1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草湖段601地號 面積126.43平方公尺 草湖段601-1地號 面積2152.90平方公尺 草湖段601-2地號 面積6572.35平方公尺 3筆合計交易數量:8851.68平方公尺(約2677.63坪) 每單位(坪)價格:新台幣186,732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500,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中裕能源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新台幣390,000,000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不動產買賣契約書約定。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賣方應於簽訂本契約60日內撤銷台灣台南地方檢察署之禁止處分。如屆期仍未能撤銷處分者,賣方應在期限屆滿前15日先通知買方,買方得(1)以書面通知賣方,解除本買賣契約;或(2)延長上開60日之期限,賣方應配合買方簽署一切必要文件。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郭厚村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專業估價者事務所:郭厚村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金額:495,765,652 11.專業估價師姓名:郭厚村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92)台內估字第000120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處分投資性不動產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1.民國111年05月11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1.民國111年05月11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無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