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業與TSM合作須先取得金管會同意
精實新聞 2013-01-24 19:08:49 記者 蕭燕翔 報導 國內行動支付時代來臨,昨日公平交易委員會也通過TSM(Trusted Service Manager)服務平台的新事業結合案,金管會也首度發表對該平台立場表示,未來金融機構如果要與該平台合作,須先取得該會同意始得辦理,該會也將就消費者權益保障、資訊安全控管、個人資料保密及洗錢防制等面向,進行審理。
金管會表示,TSM服務平台是否服務供應商與行動通信業者交換、傳遞訊息的中介平台,服務供應商包含金融機構、票證服務業者及一般商家。服務供應商於信任該平台下,會藉由該平台將服務所需資料以空中傳輸方式(Over the Air),下載至持卡人手機,使其服務與手機結合。而金融機構亦可透過該平台,使金融支付工具與手機結合。
金管會表示,先前已規範與金融機構合作的TSM服務平台所應具備的基本安全項目,也規定不得留存任何個人敏感性資料。金管會也提醒,除透過TSM服務平台外,金融支付工具也可透過事先預錄方式,與手機結合 金管會指出,該平台尚未成立,因此目前尚未與任何金融機構合作,但金融機構如擬與TSM服務平台合作,應先依據相關金融法規,取得該會同意後始得辦理,而該會也將就消費者權益保障、資訊安全控管、個人資料保密及洗錢防制等面向,進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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