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執委會允許荷蘭等會員國對能源密集型公司提供補助
歐盟執委會允許荷蘭等會員國對能源密集型公司提供補助
NIS News Bulletin報導,歐盟執委會已允許荷蘭、德國與芬蘭,對於其境內能源密集型公司提供補助,以抵消二氧化碳排放成本。
歐盟對於國家補助規範甚為嚴格,惟歐盟通過2050年碳中和、2030年減少碳排放55%後,使若干使用大量能源的公司,開始轉移到歐盟以外氣候政策不太嚴格的國家,如此將有可能導致失業,並危害全球因應氣候變化的抗爭,因此歐盟執委會破例允許會員國家援助此等公司。
截至2030 年,荷蘭計劃撥款 8.35 億歐元、芬蘭6.87億歐元,德國則將撥款275 億歐元。
歐盟為申請資格設立若干條件,如獲得援助的公司必須以2020年為基礎,每年減少碳排放3%;至少30%的電力必須來自綠電等。(資料來源:經濟部國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