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1402)遠東新-公告募集及交付本公司111年度第1次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依據:
一﹑本公司111年3月8日第24屆第3次董事會會議決議。
二﹑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1年9月5日證櫃債字第11100101981號函申報生效,並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民國111年7月27日證櫃債字第1110008281號函,取得可持續發展連結債券資格認可。
三﹑公司法第二五二條第一項之規定。
四﹑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公司名稱: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債之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面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台幣25億元整;債券面額為新台幣1,000,000元壹種。
三﹑公司債之利率:本公司債之票面利率為固定年利率1.75%,若於目標衡量基準日有觸發事件,訂有利息支付條件調整,相關說明及條件詳請參閱本公司債之發行辦法。
四﹑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
(一)還本方式:本公司債自發行日起屆滿第四、五年各還本二分之一。
(二)計(付)息方式:本公司債自發行日起,每年依發行在外餘額按票面利率單利計付息乙次。付息金額以每張債券面額計算至新台幣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本公司債還本付息日如為付款地銀行業停止營業日時,則於停止營業日之次一營業日給付本息,且不另計付利息。如逾還本付息日領取本息者,亦不另計付利息。
(三)期限:本公司債為五年期。
五﹑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劃及保管方法: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將由營業收入、銀行借款或資本市場工具項下支應,為確保償債款項來源無虞,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所擬支應款項來源,除備供提撥標的之公司債支付本息外,所為運用標的將注意評估其風險及必要性,本公司並將依規定持續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相關資訊之公開。
六﹑公司債募得價款用途及運用計劃:支應本公司社會效益之投資計畫,或償還與上述計畫所需之借款。
七﹑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新台幣617億元整。(截至111/08/19止)
八﹑公司債發行價格:於發行日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九﹑公司股份總額與已發行股份總額及其金額:額定股本總額為新台幣60,000,000,000元整,分為6,000,000,000
股,每股面額10元整,實收資本額53,528,752,270元整,已發行5,352,875,227股。(截至111/06/30止)
十﹑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後之餘額:新台幣266,319,936仟元整。(截至111/06/30止)
十一﹑公司債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代收款項銀行:無。
十三、承銷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主辦承銷商。
十四、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及名稱:無。
十五、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無。
十六、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本公司債由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代理還本付息事宜,並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之債券所有人名冊資料辦理本息款項劃撥作業。
十七、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
十八、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十九、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二十、本公司債採無實體發行,並洽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錄,並預訂於111年9月14日發行,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將於發行當日將本公司債直接撥入承購人指定之集保專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