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力董事會決議現增315萬股、暫訂每股60元,作為股票上櫃前之公開承銷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874)倍力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為股票上櫃前之公開承銷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10/17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3,15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臺幣31,500,000元 6.發行價格:發行價格暫訂以每股新台幣60元溢價發行,惟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考量當時市場狀況,並依相關證券法令與主辦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472,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2,678,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及111年6月1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為上櫃前公開承銷(含公開申購及競價拍賣)之股份來源,並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股權利案,不受公司法第267條關於原股東按原有股份比例優先認購之規定限制,並全數委託證券承銷商辦理上櫃前之公開承銷。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經櫃買中心同意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增資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及處理其他一切相關發行事宜。 (2)本次現金增資案之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資金運用計畫、預計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及其他相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核示、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變化而需予修正變更,暨本案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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