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加重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權責,促化解債務風險
MoneyDJ新聞 2022-06-14 08:16:51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中國國務院昨(13)日發布《關於進一步推進省以下財政體制改革工作的指導意見》,其中提到,要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堅持省級黨委和政府對各自地區債務風險負總責,省以下各級黨委和政府依屬地原則和管理許可權各負其責;落實省級政府責任,依屬地原則和管理許可權壓實市縣主體責任,透過增收節支、變現資產等方式化解債務風險,切實降低市縣償債負擔,堅決查處違法違規舉債行為。
上證報引述中國財政預算績效專委會副主任委員張依群表示,該《意見》是在目前經濟下行壓力不斷增大、疫情防控取得階段性成果、國際環境惡化矛盾加劇的大環境下發布的,其深意和以往相比不可同日而語,一是地方財政收支矛盾比以往更加突出,體制性變化必然會帶來財力分配的調整,以省為主體的調控策略將會得到進一步增強;二是地方缺乏主體稅種,在營改增完成和消費稅改革政策未出、房地產稅暫時擱置的情況下,地方亟須透過體制性調整實現財政資金優化高效。
三是強調政府過緊日子,堅持勤儉節約,政府要首先帶頭,科學調配資金,避免人為干預,增強財政分配的科學性有效性;四是建立財政分配動態調整機制,在穩定的基礎上盡可能調動實現政府當家理財的積極性,既有助於催生更大的發展機會和空間,又要堅決防止制止違規舉債、過度支出等違法違規行為,突出法律和社會監督。
張依群認為,未來隨著該《意見》在各地的貫徹實施,中國地方財政管理體制將迎來一次較為有深度的完善和調整,地方財政運行的公平與效率、管理的法制與規範將得到有效提高,財政資金矛盾將會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緩解,以省為主體的上下一體的財政發展新格局將會在國家治理中發揮更大作用。
在合理劃分省以下各級財政事權方面,《意見》中提出,清晰界定省以下各級財政事權,適度強化教育、科技研發、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糧食安全、跨市縣重大基礎設施規劃建設、重點區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國土空間規劃及用途管制、防範和督促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等方面的省級財政事權;將直接面向基層、由基層政府提供更為便捷有效的社會治安、市政交通、城鄉建設、農村公路、公共設施管理等基本公共服務確定為市縣級財政事權。
該《意見》亦明確指出,參照稅種屬性劃分收入,包括將稅基流動性強、區域間分布不均、年度間收入波動較大的稅收收入作為省級收入或由省級分享較高比例;將稅基較為穩定、地域屬性明顯的稅收收入作為市縣級收入或由市縣級分享較高比例;對金融、電力、石油、鐵路、高速公路等領域稅費收入,可作為省級收入,也可在相關市縣間合理分配;除按規定上繳財政的國有資本經營收益外,逐步減少直至取消按企業隸屬關係劃分政府間收入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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