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銘綠能董事會通過自用不動產轉列投資性不動產案,改變會計政策(補充)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018)隆銘綠能-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自用不動產轉列投資性不動產(改變會計政策)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626 2.變動之性質:改變會計政策 3.變動之理由: 本公司為永續經營活化資產及合理反映其不動產應有公允價值,董事會決議通過依國際會計準則將自用不動產轉列投資性不動產,並依資產鑑價報告之公允價值調整入帳。 4.會計政策變動追溯適用變更年度之前一年度影響項目與預計影響數:不適用 5.對前一年度期初保留盈餘之實際影響數:不適用 6.影響數之決定在實務上不可行者,其追溯適用不可行之原因、會計政策變動如何適用及何時開始適用之說明:無 7.影響數之決定在實務上不可行者,簽證會計師對會計變動前一年度查核意見之影響表示之意見:無 8.簽證會計師就合理性逐項分析表示之意見:不適用 9.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 10.因應措施: 本次自用不動產轉列投資性不動產之重估增值利益為新台幣329,480仟元,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下。(實際金額以會計師查核為準) 後續按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投資性不動產之每年衡量應採公允價值模式。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