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興電澄清「雲豹甲車弊案今宣判,仍沒收20億」報導內容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1513)中興電-澄清媒體報導
1.事實發生日:112/07/18 2.公司名稱:中興電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聯合報 6.報導內容:雲豹甲車弊案今宣判,董座刑度略減,中興電工仍沒收20億。 7.發生緣由:該報導所提相關判決內容,因本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均尚未收到判決書,故無從得知報載情況,特此澄清。 8.因應措施:公佈澄清訊息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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