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對中國電動自行車發起第一次雙反日落複審調查
歐盟對中國大陸電動自行車發起第一次雙反日落複審調查
中國大陸貿易救濟資訊網公布,歐盟委員會於2024年1月17日發布公告,應歐洲自行車生產商協會(the European Bicycle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於2023年10月16日提交申請,對原產自大陸的電動自行車(Electric Bicycles)發起第一次反傾銷和反補貼日落複審調查,涉案產品歐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稅則號列:8711 60 10和ex 8711 60 90(歐盟TARIC稅則號列:8711 60 90 10)。該案傾銷調查期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損害調查期為2020年1月1日至傾銷調查期結束。
2017年10月20日,歐盟委員會對原產自大陸的電動自行車發起反傾銷調查。2017年12月21日,歐盟委員會對原產自大陸的電動自行車發起反補貼調查。2019年1月18日,歐盟委員會對原產自大陸的電動自行車作出反傾銷和反補貼終裁。(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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