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谷四」8/8起列為處置有價證券,預收款券、每5分鐘撮合一次
櫃檯買賣中心公告泰谷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代號:33394)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3年08月08日起10個營業日(113年08月08日至113年08月21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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