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金:富邦人壽發行113年度第一期無擔保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計250億元(補充)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881)富邦金-富邦金控代子公司富邦人壽公告發行113年度第1期無擔保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補充113/3/8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第一期無擔保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發行總額為新台幣250億元整,依發行條件不同分為甲券及乙券,甲券發行金額為新台幣148億8千萬元整,乙券發行金額為新台幣101億2千萬元整。 5.每張面額:新台幣壹佰萬元整。 6.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7.發行期間:甲券發行期間為十年,乙券發行期間為十五年。 8.發行利率:甲乙券票面利率均為固定利率,甲券利率為3.70%,乙券利率為3.85%。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充實營運資金、強化財務結構及提升資本適足率。 11.承銷方式:委託承銷商以洽商銷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3.承銷或代銷機構:委任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主辦承銷商。 14.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6.簽證機構: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8.賣回條件:無。 19.買回條件:乙券發行滿十年後,如計算贖回後本公司資本適足率大於計算時法定最低保險業資本適足率,並經主管機關同意者,本公司得提前按本公司債面額加計採實際天數計算之應付利息全數贖回。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債將向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為櫃檯買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