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短波》受益人指定學問大 投保留意稅負規定
歲末年終將至,許多保戶已養成每年底保單檢視的習慣,可即時因應不同生命階段保險需求進行調整,維護自身權益。中國人壽提醒保戶,在年底為保單做健檢時,可一併留意相關生存保險金或滿期保險金受益人設定與金額,並且了解相關稅法在贈與方面規定,以確保屆時不會產生額外稅負負擔。
還本型保險因具有逐年領取生存保險金或未來可領取一筆滿期保險金特色,除擁有壽險保障外,還可做為兒女在不同階段求學或成家資金來源,近幾年來頗受市場青睞。
中國人壽行銷企劃部副總經理洪祝瑞表示,若投保此類保單,需留意有關要保人、受益人設定與生存保險金、滿期保險金領取金額,在某些條件下可能會有贈與稅產生,父母在投保前需詳加了解並估算可能稅負支出,以確保符合未來資金需求。
近年來由於民眾保險觀念逐漸成熟,投保情形亦日漸普遍,也常有保戶對於保險之相關課稅規定產生疑問。洪祝瑞指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的相關規定,假設要保人與受益人為同一人,因為生存保險金與滿期保險金給付並沒有贈與行為產生,所以不會有贈與稅的問題,但若是受益人並非要保人時,也就是要保人繳保險費、受益人領生存保險金或滿期保險金,就可能會有贈與稅問題,而只要生存保險金與滿期保險金當年度總額超過220萬元,就可能需要繳納贈與稅。
中國人壽提醒,保戶們不妨在過年前檢視一下保單,若是生存保險金或滿期保險金的受益人與要保人為不同一人,可能會有相關稅負問題,不妨進一步尋求自己的保險業務人員協助,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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