昶虹:接獲證交所通知,公司股票4/10起停止買賣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443)昶虹-公告本公司接獲證券交易所通知股票停止買賣相關事宜
1.證交所公告處置之日期:113/04/08 2.證交所公告處置引用之營業細則條款及發生緣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第50條第1項第16款。 本公司因有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三款簽證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之查核報告,經證交所對本公司之有價證券列為變更交易方法有價證券,自變更交易方法後之次一營業日起,三年內無法達成同條第二項第三款之情事。 3.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市〞):停止買賣 4.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市之日期:113/04/10 5.因應措施:本公司積極加速業務擴展,以達到讓會計師評估可取消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段落之查核報告。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7.(風險警示)上市有價證券經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三個月內無法補正或改善者,致其上市有價證券經予以停止買賣,停止買賣六個月內無法補正或改善者, 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市之虞,提醒投資人審慎注意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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