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魯對原產自中國的聚酯纖維織物反傾銷案作出反規避終裁
秘魯對中國大陸聚酯纖維織物反傾銷案作出反規避終裁
中國大陸貿易救濟資訊網公佈,秘魯國家競爭和智慧財產權保護局傾銷、補貼和消除非關稅貿易壁壘委員會於2024年9月10日在官方日報公佈第063-2024/CDB-INDECOPI號公告,對原產自大陸的100%聚酯纖維織物(產品描述:幅寬小於1.8米,單位克重在80克/平方米至200克/平方米之間,按重量計聚酯短纖含量大於等於85%,本色、白色或單色染色的100%平紋聚酯纖維織物)反傾銷案作出反規避肯定性終裁,裁定原產自大陸的涉案產品經過輕微改變,將幅寬由小於1.8米改為介於1.8米和2.00米之間,再出口至秘魯以規避反傾銷稅,決定對原產自大陸的幅寬介於1.8米和2.00米之間的聚酯纖維織物徵收3.55美元/千克反傾銷稅;同時裁定原產自大陸的涉案產品經由馬來西亞轉口至秘魯以規避反傾銷稅,決定對進口自馬來西亞的涉案產品徵收3.55美元/千克反傾銷稅。涉案產品的秘魯稅則號列5512.11.00.00和5512.19.00.00。公告自公佈次日起生效。
2022年1月26日,秘魯對原產自中國的100%聚酯纖維織物發起反傾銷調查。2022年8月25日,秘魯對該案作出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對涉案產品徵收3.93美元/千克臨時反傾銷稅,有效期為六個月。2023年2月6日,秘魯對該案作出肯定性終裁,決定徵收3.55美元/千克反傾銷稅,有效期為五年。2023年11月11日,秘魯對原產自大陸的100%聚酯纖維織物啟動反規避調查,審查原產自大陸的涉案產品是否經由馬來西亞出口至秘魯,同時將涉案產品的幅寬由1.80米增加至2.00米以規避反傾銷稅,案件調查期為2018年1月至2023年9月。(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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