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銘:公司上市有價證券11/19起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593)力銘-公告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1.證交所公告處置之日期:113/11/15 2.證交所公告處置引用之營業細則條款及發生緣由: (1)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告顯示淨值已低於所列示股本二分之一,有證交所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情事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2)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之核閱報告,依證交所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3款規定之情事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3.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市〞):變更交易方法 4.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市之日期:113/11/19 5.因應措施: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7.(風險警示)倘上市有價證券經予以停止買賣連續滿六個月仍未恢復其有價證券之買賣者,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市之虞,提醒投資人審慎注意投資風險。: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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