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福化:違反水污染防治法,遭處罰鍰約43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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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5)三福化-公告台南市政府裁處本公司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3/05/09 2.發生緣由:本公司廢水排放設備故障,溢流以致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及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第45條第2項裁處。 3.處理過程:加強管理以符合法令規範。 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罰鍰新台幣4,362,000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改善廢水處理設施、增設備用設備與加強人員對於廢水處理的操作控制及應變能力。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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