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罩:「光罩三」債券持有人得行使賣回權期間6/24~8/3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338)光罩-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於113年08月03日發行屆滿三年,債券持有人得行使賣回權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3/06/05 2.公司名稱:台灣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於113年08月03日發行屆滿三年,債券持有人得依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九條規定行使賣回權。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債券持有人得於113年06月24日至113年08月03日行使賣回權相關事宜,本次賣回權價格為新台幣100,000元。 (一)債券持有人得於賣回期間以書面通知發行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文件送達時即生效力),要求發行公司以每張債券賣回權價格100,000元,將其持有之轉換公司債以現金贖回。 (二)債券賣回基準日:113年08月03日。 (三)債券持有人以書面通知發行公司辦理賣回期間:113年06月24日至113年08月03日止。 (四)發行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五)債券已存於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者,債權人得自債券收回通知之始日(113年06月21日)之前一營業日起(即113年6月20日)至屆滿日(113年8月3日)之前一營業日(即113年08月02日)止,債券持有人向往來券商辦理賣回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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