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商務部設定對自東南亞進口的太陽能面板之初步關稅,馬來西亞被課征9.13%,為東協第二高
美國商務部設定對自東南亞進口的太陽能面板之初步關稅,此前初步調查發現這些產品受益於非法政府補貼。廉價進口產品刻正損害美國進口的業務並威脅到美國太陽能產品供應鏈之投資。渠等要求美國政府徵收關稅,稱這些設備受益於不公平的外國補貼且銷售價格低於生產成本。這些目標國家供應美國太陽能電池與元件進口的大部分,美國政府迅速決定徵收反補貼關稅意味著可再生能源開發商將立即面臨更高的設備價格。
這起案件是美國太陽能面板製造商對抗海外競爭對手的最新行動,大約12年前,美國曾對中國太陽能電池與元件徵收類似關稅。中國製造商的因應是在其他未被美國課征關稅的亞洲國家設立業務據點。
根據美國商務部於10月2日行動,商務部未指定的泰國公司初步一般稅率為23.06%;其他依次為馬來西亞(9.13%)、柬埔寨(8.25%)及越南(2.85%)。
在公司特定稅率中,韓華Q Cells馬國私人有限公司(Hanwha Q Cells Malaysia Sdn Bhd)進口產品稅率為14.72%;馬國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Jinko Solar Holding Co Ltd)實體部分進口產品徵稅3.47%;天合光能科技(泰國)有限公司(Trina Solar Science & Technology (Thailand) Ltd)稅率0.14%;越南晶澳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JA Solar Technology Co)實體的部分產品稅率為2.85%。
美國市場分析師表示,初步徵收利率普遍低於預期。然Wiley Rein LLP 合夥人兼請願人首席律師布萊特比爾表示,最終稅率或許會高於最初評估的價格,就像過去的太陽能貿易案件,商務部最近才開始調查幾項新提出的補貼指控。(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