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2836)高雄銀-本公司辦理普通股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及現金股利分派有關事項。
一、本公司於111年5月2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110年度可供分配盈餘中提撥現金股利465,377,783元及盈餘186,151,110元轉增資計發行普通股新股18,615,111股。另提撥資本公積162,882,220元轉增資計發行普通股新股16,288,222股,合計發行普通股新股34,903,33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7月13日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公告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普通股新股有關事項如下:
(一) 公司名稱:高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 所營事業:
H101021商業銀行業。
H301011證券商。
H601011人身保險代理人。
H601021財產保險代理人。
本公司並得經營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兼營之金融相關業務。
(三) 本公司所在地:高雄市左營區博愛二路168號。
(四) 董事人數及任期:董事13人(含獨立董事3人),任期均為3年,得連選連任。
(五) 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70年8月24日,最新修訂於111年5月27日。
(六) 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登記資本總額新台幣20,000,000,000元整,分為2,000,000,000股,得分次發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2,034,444,580元,分為普通股1,163,444,45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特別股4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七) 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面額及發行條件:
1.自110年度盈餘中提撥股東股利新台幣186,151,110元,發行普通股新股18,615,111股。
2.自資本公積中提撥股東股利新台幣162,882,220元,發行普通股新股16,288,222股。
3.合計發行普通股新股34,903,333股,每股面額10元。
4.新股發行條件:本次增資按增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普通股股東及其持有股數計算,每仟股無償配發普通股30股(含盈餘配發普通股16股及資本公積配發普通股14股)。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逾期未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數,按面額折發現金(至元為止),累積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5.本次增資發行普通股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八) 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2,383,477,910元整,分為普通股1,198,347,79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特別股4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九) 增資目的:充實資本。
(十) 增資股票俟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各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屆時另行公告及分函通知各股東。
三、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465,377,783元,按配息基準日普通股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率計算,每股分派0.4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分配未滿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列入權益項下。現金股利訂定於111年8月31日發放,屆時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匯費及支票處理費由股東自行負擔,自應發股利中扣除。
四、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普通股新股及現金股利分派案,經本公司111年5月27日第14屆第14次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增資發行普通股新股暨現金股利分派基準日等相關事宜,董事長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訂定111年8月3日為增資發行普通股新股暨現金股利分派基準日(即配息暨增資基準日),依法自111年7月30日起至111年8月3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111年7月29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親洽或掛號郵寄(103432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B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5865859)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111年7月29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五、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