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供應鏈法草案出爐,約17,000家企業未來須受監督
繼德國與法國之後,歐盟供應鏈法草案也於日前出爐,但預期將只有百分之一的歐洲企業受到直接影響。
根據歐盟執委會規劃之供應鏈法(Supply Chain Law,德文Lieferkettengesetz),大約17,000 家企業未來須接受檢視調查。epd媒體報導,該法案對歐盟境內99%的中小型企業不會帶來直接影響,《法蘭克福廣訊報(FAZ)》此前亦曾有所提及。
供應鏈法之訂定,旨在調查企業是否確實善盡保護人權及環境之責任。企業必須識別風險、研擬處理風險的流程、制訂員工管理守則,並落實於整體工作環境中。
在面對可能不利環境及有損人權的情況下,企業必須採取因應措施,以防止或儘量減少傷害。按供應鏈法草案內容,例如:對生產與基礎設施進行投資、制訂明確期限及指標之行動計畫,或凍結業務關係等。
此外,當檢視調查一家企業供應鏈時,不僅僅是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活動,凡與該公司建立業務關係的單位,其價值鏈上的所有執行活動亦含括在查核範圍內。
至於一家企業是否為供應鏈法調查對象,則將取決於公司的員工人數、營業額、行業別及地點等個別或綜合因素。
整體而言,擁有至少251名員工的企業,當從事高風險產業時,便會受到影響,例如紡織公司及開採天然資源的公司。另估計17,000家企業中,約13,000家來自歐盟27國,餘4,000家為非歐盟公司。
歐盟供應鏈法草案亦規定,除對違規企業進行制裁外,另將一併追究其民事責任。
德國綠黨歐洲議會議員Anna Cavazzini對該提案表示歡迎,認為歐洲企業現在必須對其供應鏈負責,進行詳實查核,並解決出現的任何問題。不過,伊也指出需要改進的地方,如對中小型企業的全面豁免,將意味著歐盟99%的企業仍可以照常營業而不受監督。
歐盟供應鏈法在經歐盟執委員會正式提出後,將由歐盟議會及成員國進行審議。(資料來源:經濟部國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