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璋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上限7000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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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2)南璋-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以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5/15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相關規定辦理,目前並無已洽定之應募人。 (1)應募人如為內部人與關係人名單: 應募人 與公司之關係 ------------------ ---------------------------------- 圓滿和融(股)公司 本公司法人董事 沅寶投資(股)公司 本公司法人董事 (1.1)應募人如屬法人其前10大股東名單如下: 法人應募人 其前十名股東名稱及持股比率% 與公司之關係 ------------------ ---------------------------------- ------------------- 圓滿和融(股)公司 金獅投資有限公司 100% 無 沅寶投資(股)公司 歐金獅 100% 董事長 (2)應募人如為策略性投資人: (2.1)應募人的選擇方式與目的:本次私募如引進策略性投資人時,係考量可協助本公司營運所需各項管理及財務資源,並幫助本公司提升競爭優勢。 (2.2)必要性及預計效益:考量私募有價證券之轉讓限制可確保公司與策略性投資人間之長期合作關係,故有其必要性。充實本公司海內內外業務之資金需求, 將可強化競爭力、提昇效能,對公司經營及股東權益。 4.私募股數或張數:發行股數不超過7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得私募額度:自股東常會決議本私募案之日起一年內預計分3次辦理之。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1)定價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2)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以上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 者之八成,董事會將於不低於本次股東會決議之成數內訂定實際價格,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擬提請股東會以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 定人情形及市場狀況決定之。 (2)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決定方式,係參酌本公司普通股之市場價格,考量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對應募人資格亦嚴格規範,且符合相關法令規範,故本次 私募國內現金增資發行價格之訂定應屬合理。惟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如依前述之定價成數致低於股票面額而造成累積虧損,將視市場及公司營運狀況,以未來年度所產生之盈 餘或公積彌補、減資或其他方式辦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用途均為充實本公司海內外業務之資金需求,預期可改善公司財務結構,有助公司營運穩定成長,對股東權益有其正面助益。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為充實公司營運之資金需求,且考量私募作業具有迅速簡便的特性,較容易符合公司需要,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方式發行有價證券。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未定。 11.參考價格:未定。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未定。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本次私募普通股,除符合特定情形外,於交付日或劃撥日起滿三年始得自由 轉讓,並於私募普通股交付日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及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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