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冠公司,公司代號:8101)減資彌補虧損換發股票停止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即暫停股票過戶)、舊股票停止上市買賣暨新股票開始換發及上市買賣日期。
公告事項
一、停止股東名簿記載變更之事由:減資彌補虧損換發股票。
二、停止股東名簿記載變更起迄日期:113年9月9日起至113年9月13日止。
三、本次換發內容:本次銷除已發行股份58,264,862股(含私募股票銷除5,912,051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45,662,160元、14,566,216股(含私募股票1,478,012股),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每壹仟股減少800股及每壹仟股換發新股票200股。
四、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日期:自113年9月5日起至113年9月13日止(請另詳公告事項七說明)。
五、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13年9月13日。(自113年9月16日起開始受理換發股票,採無實體發行)
六、新股票上市開始買賣暨舊股票終止上市日期:113年9月16日(請另詳公告事項七說明)。
七、華冠公司上市有價證券因110年第2季財務報告經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之核閱報告,並經本公司公告自110年8月19日起上市有價證券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且自變更交易方法後之次一營業日起,三年內無法達成本公司營業細則第49條第2項第3款規定,核有同細則第50條第1項第16款規定情事,經本公司依前開規定於113年8月20日公告自113年8月22日起停止上市有價證券之買賣。故該公司舊股票自113年8月22日起已停止買賣,倘前開公告事項四及六所提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日期之迄日及新股票上市開始買賣日期暨舊股票終止上市日期,華冠公司仍有本公司同細則第50條有價證券停止買賣處置事由,則華冠公司新股票恢復買賣日期另依本公司公告為準。
八、減資換發股票公告業於113年8月23日依公司法第252條、273條暨有價證券交付或發放之相關資訊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九、本次換發之新股其權利義務均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