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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38)鼎恒-(更正)公告本公司110年第二次現金增資新股發放暨興櫃買賣日期公告
一、本公司經110年12月2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總額新台幣200,000,000元整,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50元溢價發行,並於111年1月10日經金管證發字第1100379163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300,000,000元整,分為3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28,760,000元,分為22,876,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含特別股400,000股。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數及每股金額:本次現金增資預計發行新股4,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總金額新台幣40,000,000元,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50元。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公司法第267條之規定,保留10%計4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90%計3,600,000股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160.17084890股,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拼湊認購,其拼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拼湊之畸零股,及繳款截止日止,員工及原股東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部份,則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四)增資發行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69,610,000元整,分為26,961,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含特別股400,000股。
(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六)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七)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
電話:(02)2361-1300
三、本次增資新股訂於111年4月13日(星期三)發放並興櫃買賣。發放方式如下:
(一)已開立集保帳戶之股東,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於股票興櫃買賣日
將本次增資之普通股直接劃撥至貴股東指定之證券商集保帳戶,請持證券存摺至證券商處登摺即可,免再辦理任何手續。
(二)未提供集保帳號或所提供之集保帳號錯誤之股東,持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之「增資新股發放通知書」及「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並蓋妥原留印鑑及提供本人之證券集保帳號,親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劃撥。
四、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