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瑞光現增股俟經櫃買中心同意後,預計11/13起興櫃買賣
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6787)晶瑞光-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新股發放暨興櫃買賣日期公告
一、本公司經113年6月25日董事會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100,000,000元,業經113年7月19日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3035000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奉經濟部113年10月30日經授商字第1133018469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俟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後,預計於113年11月13日(星期三)於證券商營業處所正式興櫃買賣。 三、茲將增資新股興櫃買賣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目前已發行股份總額:普通股70,70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707,050,000元。 (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00,000,000元。 (三)增資後股份總額:普通股80,70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807,050,000元。 (四)增資新股權利義務:本次增資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五)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採無實體發行)。 (六)股票過戶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臺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B1);電話:02-2747-8266)。 四、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訂於113年11月13日(星期四)起開始發放,並於同日興櫃買賣,發放方式如下: (一)已開立集保帳戶股東,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於股票興櫃買賣日將本次增資之普通股直接劃撥至貴股東指定之證券商帳戶,請持證券存摺至證券商登摺即可,免再辦任何手續。 (二)尚未開立集保帳戶股東,將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增資新股發放通知書」之 [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671)],並蓋妥股東原留印鑑及提供股東本人之集保帳號(尚未繳交印鑑卡及身分證影本者,請一併繳交),親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劃撥。 五、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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