昶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號:2443)上市有價證券終止上市日期。
公告事項
一、昶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前因未依法令期限公告申報112年度財務報告,核有本公司營業細則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情事,業經本公司公告其上市有價證券自113年4月8日起停止買賣,又前開公司嗣未公告申報113年度第1季及第2季之財務報告,復經本公司公告併案停止買賣在案。前開公告停止買賣期間至113年10月8日止已屆滿6個月,核有同細則第50條之1第1項第7款應終止其有價證券上市之情事,爰終止其有價證券上市。
二、終止上市日期:民國113年11月19日。
三、終止上市證券代號、簡稱及辦理股務機構:
(一)代號:2443。
(二)簡稱:昶虹。
(三)終止上市之有價證券:普通股150,909,000股(含私募5,222,000股)。
(四)辦理股務機構:
1、公司名稱: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地址:臺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
3、電話:02-2504-8125。
四、另昶虹公司109年度之財務報告,經簽證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之查核報告,核有同細則第49條第1項第3款規定之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自110年4月7日起列為變更交易方法,至113年4月8日屆滿3年仍未改善,依同細則第50條第1項第16款規定,公告其上市有價證券自113年4月10日起併案停止買賣在案,倘停止買賣期間屆滿6個月併有同細則第50條之1第1項第7款應終止上市之情事。
五、依本公司營業細則第50條之1第2項規定,昶虹公司經本公司公告其上市有價證券終止上市而尚未實施,倘於實施日至少8個營業日(113年11月7日零時)前,補行公告申報上開未依期限檢送之財務報告,且無同細則第49條第1項第3款所規定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或保留結論之核閱報告,暨無第50條之1第1項其他各款規定情事,並檢具相關事證向本公司提出申請者,本公司得公告免除其終止上市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