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調整中小企業貸款專案融通之相關措施
中央銀行109年4月23日公布,本行調整中小企業貸款專案融通相關措施
本行為進一步提振銀行辦理中小企業專案貸款之意願,並期能擴大本專案貸款之成效,調整相關措施如下:
一、自109年4月27日起調降銀行向本行申請融通之適用利率,由原0.25%降為0.1%(本專案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之貸款利率則維持不變)。
二、考量小規模營業人與基層金融機構關係密切,本行自109年5月4日起將基層金融機構納入小規模營業人簡易申貸方案辦理機構。各該機構辦理程序如下: (一)農漁會信用部:全國各農漁會信用部承辦本專案貸款,請由全國農業金庫彙整後向本行申請專案融通。 (二)信用合作社:全國各信用合作社承辦本專案貸款,請由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彙整後向本行申請專案融通。
三、本專案融通額度及期限將適時檢討調整: (一)融通額度: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通過,未來本行將視疫情需要調整融通額度,由目前2,000億元提高為4,000億元。 (二)融通期限:本項融通期限暫維持至110年3月27日,惟本行將考量政府紓困振興措施實施期間,並視借款人之貸款資金需求,於融通期限屆期前,檢討展延續辦。
本行籲請國內金融機構充分發揮金融中介功能,善盡社會責任,積極推動辦理,俾受疫情影響之中小企業(含小規模營業人)儘速取得營運所需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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