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日簽金融監理MOU,銀行/保險/證券同受惠
精實新聞 2013-11-28 12:01:51 記者 蕭燕翔 報導 台日28日正式簽署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MOU),備忘錄將涵蓋銀行、保險及證券期貨業的監理合作;而根據統計,國銀已有5家銀行在日本東京及大阪設立6處分行,且有1家保險業者在日設立辦事處,都是該協議下可望受惠的對象。
根據統計,國銀已有5家於日本東京及大阪設有6處分行,日本則有3家銀行在台北設立分行;證券業部分,日方在台設有1分支機構;保險業部分,國內業者也有1家在日設有辦事處,另外日方保險業在台有1家子公司、1家合資公司及7個辦事處或聯絡處。
另外,中信金(2891)日前宣布併購日本東京之星,一舉拿下該行在日本31個營業據點,且可藉由中介中日企業的金流往來,加深台灣金融業的利基,也被認為是該備忘錄簽署後,受惠最大的國銀業者。
此次洽簽合作備忘錄,主要是基於中日金融往來日益密切,雙方主管機關認為有加強合作必要,因而簽訂;而此次備忘錄涵蓋範圍包括銀行、證券期貨及保險業等金融業務的監理合作,包括對在雙方管轄範圍內營運的金融機構資訊交換。
另外,雙方主管機關同意對相關金融機構重大監理關切事宜,相互通知、對欲採取改善措施相互合作、對擬訪視金融機構計畫告知、鼓勵持續溝通與聯繫等等,另為了深化雙方瞭解及合作,雙方同意就金融監理進行對話及意見交流。對於監理資訊交換方式、用途、保密等,備忘錄也作了原則性的規範。
金管會副主委王儷玲表示,目前日本政府積極採取措施提振經濟發展,且日圓較前幾年已大幅貶值,台灣金融業者可考慮赴日本進行長期投資布局;另方面台灣也正積極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在金融方面也陸續採取許多開放措施,歡迎日本金融業者前來投資,加強雙方業務合作,擴大彼此商機。
金管會統計,截至目前,我國已與各國金融監理機關簽署48個監理合作備忘錄或換函,對象遍及美洲、歐洲、亞洲等主要國家;在亞洲方面,除了本次的日本外,合作對象包括中國大陸、香港、新加坡、馬來西亞、菲律賓、越南、印度、泰國以及澳洲等。
(圖說:台日往來關係日趨密切,簽署備忘錄有助國銀赴日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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