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華金:復華證券與元京證合併事宜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885)復華金-本公司代子公司復華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其董事會依據公司法等行使股東會職權,通過與元大京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合併事。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合併 2.事實發生日:96/4/10 3.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復華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與元大京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元大京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與復華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二證券公司均為復華金融控股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7.併購目的:整合金控旗下證券業務以實現綜效。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達成經濟規模以降低資金及營運成本;同時善用通路進行交叉行銷以提高經營績效。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合併後之存續公司淨值增加,未來透過業務整合發揮綜效,對合併後之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均有正面效益。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合併換股比例之計算係以復華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元大京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95年12月31日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並考量雙方之營運狀況及未來發展等因素後設算,該換股比例業經建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蕭勝賢會計師就合理性出具尚屬合理之意見書。雙方同意於合併基準日按元大京華證券公司每零點五三八股換發復華證券公司普通股一股,依該換股比例計算,復華證券公司為合併所增資金額為新台幣59,276,449,680元,分為5,927,644,96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不滿一股 之畸零股均按面額發給現金至元止。 11.預定完成日程:合併基準日暫訂為96年9月23日。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自合併基準日起,復華證券公司概括承受元大京華證券公司帳列之所有資產、負債及一切權利、義務。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雙方均為綜合證券商復華證券公司營業項目: (1)在集中交易市場受託買賣有價證券 (2)在集中交易市場自行買賣有價證券 (3)在其營業處所受託買賣有價證券 (4)在其營業處所自行買賣有價證券 (5)承銷有價證券 (6)有價證券股務事項之代理 (7)經營證券相關期貨交易輔助業務 (8)兼營證券相關期貨業務 (9)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複委託) (10)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證券相關業務元大京華證券公司營業項目: (1)在集中交易市場受託買賣有價證券 (2)在其營業處所受託買賣有價證券 (3)在集中交易市場自行買賣有價證券 (4)在其營業處所自行買賣有價證券 (5)承銷有價證券 (6)有價證券股務事項之代理 (7)有價證券買賣之融資融券 (8)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複委託) (9)辦理短期票券業務 (10)經營證券相關期貨交易輔助業務 (11)經營證券相關期貨自營業務 (12)經營證券商財富管理業務 (13)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業務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N/A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N/A 16.其他重要約定事:復華證券公司為存續公司,元大京華證券公司為消滅公司,合併後公司名稱變 更為「元大國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並遷址至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二二五號十一至十四樓。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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