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之味與雀巢簽訂授權產銷合約,授權產銷期間為10年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1217)愛之味公告本公司與雀巢公司簽訂授權產銷合約
1.事實發生日:104/12/25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雀巢公司(SOCIETE DES PRODUITS NESTLE S.A.)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授權產銷期間為10年。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雀巢公司(SOCIETE DES PRODUITS NESTLE S.A.) 授權本公司為台灣之獨家總代理,負責在台灣市場生產、銷售及研發「雀巢茶品」、「NESTEA」等商標為品牌之雀巢茶品即飲事業產品。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雀巢公司為全球第一大食品公司,在台灣與本公司正式結盟為戰略夥伴,對本公司帶來正向的發展,同時達到雙方互惠互利。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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