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1216)統一-公告募集及交付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三年度第二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公告事項:
一、公司名稱: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面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台幣參拾伍億元整,票面金額為新台幣壹佰萬元整壹種。
三、票面利率:固定年利率1.84%。
四、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本公司債發行期限為五年期,自發行日起到期一次還本。
五、償還債款之籌集計畫及保管方法:
(1)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將由營業收入項下或銀行借款、資本市場工具籌資支應,並於本公司債各期本息到期之前一個營業日交付還本付息代理機構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府分公司備付到期本金、利息。
(2)為確保償債款項來源無虞,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所擬支應款項來源,除備供提撥標的之公司債支付本息外,所為運用標的將注意評估其風險及必要性。
(3)本公司將依規定持續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相關資訊之公開。
六、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暨改善財務結構,預計於民國113年第4季執行。
七、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新台幣62,700,000仟元。
八、公司債發行價格:本公司債於發行日依面額十足發行。
九、公司股份總數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截至本公告日止,額定股本總額為新台幣60,000,000仟元整,實收資本額新台幣56,820,154仟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
十、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後之餘額:新台幣192,352,465仟元。(截至113年6月30日止)
十一、公司債受託機構: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代收款項之銀行或郵局名稱及地址:不適用。
十三、承銷或代銷機構名稱:委由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擔任主辦承銷商。
十四、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及證明文件:不適用。
十五、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及證明文件:不適用。
十六、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
十七、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十八、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十九、還本付息代理機構: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府分公司。
二十、募集期間及交付日期:本公司債訂於113年10月23日開始募集並完成募集發行,款券並於當日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