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碩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6,553,716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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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2)東碩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17 2.增資資金來源:111年度可分配盈餘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總金額65,537,160元;總股數6,553,716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120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股東配發之新股不足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自行拼湊整股,尚有剩餘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普通股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擬自累積可分配盈餘中提撥65,537,16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6,553,716股,每股新台幣10元,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拼湊,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登記,未拼湊或拼湊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發現金,計算至元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2)本案俟股東常會通過,並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股基準日。 (3)如嗣後因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認股、買回庫藏股或轉讓庫藏股等因素,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致使股東配股比率發生變動而須修正,或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核示變更,或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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