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光電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七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上限3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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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3)台光電-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七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7/31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七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上限新台幣30億元 5.每張面額:新台幣10萬元整 6.發行價格:暫定底標以不低於面額之105%為限,實際發行金額依競價拍賣結果而定 7.發行期間:5年 8.發行利率:票面利率為0%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11.承銷方式:擬採競價拍賣方式辦理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依法全權處理之 13.承銷或代銷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亞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 16.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 另行公告 18.賣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9.買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請 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 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2.其他應敘明事項: (1)因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與實際發行作業時效, 本次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七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發行金額、 發行價格、發行期間、發行條件、發行及轉換辦法之訂定及本次計劃所需資金總額、 資金來源、計劃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發行相關事宜, 如遇有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應主客觀環境因素需要而需修正或調整時, 擬授權本公司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2)為配合本次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七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發行作業,擬授權本公司 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七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所需之契約 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一切相關發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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