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內政部:爪哇島及峇里島以外地區之限制社會活動措施再延長至10/18
印尼內政部再延長爪哇島及峇里島以外地區之限制社會活動措施至本(110)年10月18日
印尼爪哇島及峇里島以外之其他地區限制社會活動措施原暫訂於本(110)年10月4日期滿,惟印尼內政部於10月4日頒布第48號部長令,宣布再延長至10月18日,要點摘整如次:
(一) 居家辦公規定維持不變:
1.第4級管制區:「重要產業(sektor kritikal)」可100%到班、「民生必需產業(sektor esensial)」生產部門可50%到班、其他產業75%居家辦公。
2.第3級管制區:「重要產業(sektor kritikal)」可100%到班,公司行政部門(在辦公室上班者)須75%居家辦公。
3.第2級及第1級管制區:原則上「民生必需產業(sektor esensial)」生產部門可100%到班,惟倘公司地點設在被政府劃分為疫情相較嚴重之紅色和橘色地區者,該公司行政部門(在辦公室上班者)須75%居家辦公,如地點設在綠色地區者,公司行政部門(在辦公室上班者)須50%居家辦公。
(二) 第4級管制區賣場、百貨公司及餐廳可營業至晚間8時;第3級管制區賣場、百貨公司及餐廳可營業至晚間9時。
(三) 餐廳人數限制為最大可容納人數之25%、但無內用時間限制。(資料來源:經濟部國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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