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確董事會決議辦理現增2千萬股案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162)精確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11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7/07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股數2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發行面額新台幣200,000,000元。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向金管會申報案件時及俟本次現金增資案經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實際訂定發行價格時,每股發行價格及訂價方式以不低於其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七成為計算基礎,並在每股發行價格30~50元之區間內,授權董事長依當時市場狀況與證券承銷商共同協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及本公司章程第5條之1規定,保留10%,計2,000,000股,由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額度10%,計2,0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80%,計16,000,000股,原股東按照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決定有權參與本次現金增資認購股票之停止過戶期間開始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及逾期未拼湊或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轉投資子公司。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前揭現金增資計畫有關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之訂定,以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應主客觀環境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包括向主管機關申報延期或撤銷,擬請授權董事長得全權處理之。 (2)本次現金增資案於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另訂認股基準日、繳款期間、增資基準日及辦理本次增資相關事宜。 (3)如每股實際發行價格若因市場變動而調整,致募集資金不足時,其差額將以自有資金、銀行借款或其他資金籌措方式因應;惟若致募集資金增加時,超過部分亦將作為本公司充實營運資金之用。 (4)業經111年5月1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司現金增資以不超過普通股45,000仟股之額度內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實際發行股數授權董事長視實際狀況決定之,並於111年7月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本次現金增資發行20,000,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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