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得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461)益得-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解除董事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 代表人:黃奇英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股東會票決通過,贊成權數:75,548,558;反對權數:67,011; 棄權/未投票權數:1,151,303;出席股東表決權數:76,766,872。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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