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陽子公司出售重慶大江渝強塑料製品55%股權,估損失約142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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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9)東陽代子公司TONG YANG HOLDING CORPORATION公告出售重慶大江渝強塑料製品有限公司股權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12/1/17至民國112/1/17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子公司TONG YANG HOLDING CORPORATION出售其持有重慶大江渝強塑料製品有限公司55% 股權。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數量:重慶大江渝強塑料製品有限公司55%股權。 (2)交易總金額:人民幣 72,262,700元。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重慶大江渝強塑料製品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美元 13,000仟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不適用。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生產及銷售各種機動車輛配套塑料製品等。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無保留意見。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權益總額:人民幣 148,066仟元。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稅後淨利人民幣 -21,359仟元。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美元 8,150仟元。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重慶大江工業有限責任公司,非關係人。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預估處分損失約美元 1,423仟元。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付款條件依合約規定,待相關程序完備後進行股權交割。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依財務報表,參酌其業務經營、盈餘、帳面淨值及未來展望等因素,另聘請獨立專家就價格合理性及對本公司股東權益之影響出具意見書,綜合評估後,雙方議價達成。 決策單位: 董事會。 18.經紀人: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集團營運政策考量。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1.民國 112年 01月 17日 2.不適用,請寫原因 (以上文字請自行增刪)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民國 112年 01月 17日 2.不適用,請寫原因 (以上文字請自行增刪)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美元200,123仟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103.89%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20.74%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26.42%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美元200,123仟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103.89%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20.74%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26.42%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民國110年:新臺幣 (253,126)仟元。 (2)民國109年:新臺幣 (164,581)仟元。 (3)民國108年:新臺幣 (145,329)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1)民國110年:美元0元。 (2)民國109年:美元5,000,000元。 (3)民國108年:美元1,000,000元。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35.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富安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6.會計師姓名:吳筱芸。 37.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中市會證字第493號。 38.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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