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短波》明台運動員傷害險 WBC中華隊為首客戶
精實新聞 2013-03-14 19:15:02 記者 徐伯豫 報導 明台產險今日舉行媒體春酒,總經理葉聰煌除了報告去年簽單保費為106.9億之外,並宣布推出首張「運動員團體傷害險」,首張保單由WBC參賽的中華隊球員投保。
總經理葉聰煌於今(3/14)日活動上表示,去(2012)年簽單保費為106.9億,相較前(2011)年99.4億的簽單保費,成長了7.5%,自結EPS為2.2,市佔率8.9%。至於今年的簽單保費目標,葉聰煌表示,由於今年將會要求內部紮根,除了提供一年五天的帶薪黃金假之外,也將每周三定為家庭日,並倡導週末與假日不加班。因此僅希望今年能往正向成長,希望簽單保費能破100億。
此外,明台產險於今年年初推出國內第一張「運動員團體傷害險」,解決了長期以來國內的運動員保險問題,成為業界唯一推出運動員傷害險商品的保險公司。本次世界棒球經典賽(WBC)中華隊的全體球員,成為這張保單的首位保戶。總經理葉聰煌表示,這張保單以團體為要保單位,提供被保人保障期間24小時的保障,內容包含「死亡給付」、「傷害醫療」與「失能給付」。保額可依團體內個人不同需求有所差別,保費也要產險公司根據狀況評估,因此沒有統一的保額與保費標準。不過以棒球為例(不含投手)計算,以每人每年度投保100萬元死亡及失能保額及10萬元醫療保額為例,每人每年的保費約為一萬元,即可獲得相關風險保障。
在投保對象的部分,其實也有所限制,必須是參與國際、全國或區域性運動比賽之運動員,達五人以上的團體為主,不接受個人投保。保障被保人在保險期間內,遭遇意外傷害事故,造成其身體蒙受傷害、死亡或因意外傷害事故致其「完全失能」者,由保險公司依契約之約定,給付保險金。不過失能的保障部分,該商品有一年的免責期,若被保人因意外事故造成「完全失能」,且於一年後免責期間屆滿,被保險人仍為「完全失能」狀態,方能獲得保險公司的賠付。
此外,明台也宣布獲選為2013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之承辦單位,自2月起,為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核准設立之公私立幼稚園,提供為期一年的公共意外險,共計將提供全台超過8,800所校園完善的保障與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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