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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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0)華航-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1.董事會決議日:110/04/0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本公司高星潢總經理、王宏資深副總經理、賴銘輝資深副總經理、陳奕傑資深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高星潢總經理:華信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桃園航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王宏資深副總經理:高雄空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 (3)賴銘輝資深副總經理:華信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陳奕傑資深副總經理:台灣虎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臺灣航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桃園航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華信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雄空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主席徵詢出席董事,全體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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