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保科取得營運用智慧安防器材一批,計約3.3億元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9917)中保科-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立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固定資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營運用智慧安防器材。 2.事實發生日:112/9/1~113/3/2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智慧安防器材一批,合計新台幣329,542,477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立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之孫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為防止缺料風險與加強整體品質控管,確保穏定且長期供貨品質,故向關係企業購買智慧安防器材。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付款條件與一般廠商相同,依月結60天後付款。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依公司內部程序議價決定。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供營業用之智慧安防器材,免取得估價報告。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供營業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5條規定,擬事後再提報最近期之董事會追認。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5條規定,擬事後再提報最近期之審計委員會承認。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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