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豐董事會決議解除第十三屆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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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4)三豐-董事會決議解除第十三屆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1.董事會決議日:113/04/0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東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指派代表人:洪炳耀 有力投資有限公司法人董事指派代表人:林懿偉 財團法人金沙文教基金會法人董事指派代表人:洪憶菁 宏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指派代表人:陳德峰 獨立董事顏國隆 獨立董事葛百鈴 獨立董事吳振棨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職稱/姓名/兼任公司及擔任職務 (1)董事長/洪炳耀/無 (2)董事/林懿偉/宜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及創意文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3)董事/洪意菁/隆大營建事業(股)公司之法人董事指派代表人 (4)董事/陳德峰/無 (5)獨立董事/顏國隆/安貞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及日電貿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及有成精密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6)獨立董事/葛百鈴/明理法律事務所律師及大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7)獨立董事/吳振棨/無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該決議經出席全體董事100%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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