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麒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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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2)力麒-公告113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郭淑珍 董事:郭濟綱 董事:郭濟安 董事:力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郭亞婷 董事:冠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洪全福 董事:順煜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郭可中 獨立董事:葛樹人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本公司營業範圍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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