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SEL Ⅲ放寬流動資產定義,全面落實延展至2019年
精實新聞 2013-01-07 12:16:33 記者 陳瑞哲 報導 為避免過分限縮銀行放款能力,因而阻礙經濟復甦,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6日無異議通過,放寬銀行最低流動性資產要求,並同時延展全面推行時程。
有鑑於2008年金融風暴期間,銀行資產流動性不足,導致金融市場運作幾乎停滯,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原在2010年作成決議,要求全球銀行以及金融機構,必須在2015年時,提高流動性資產比例,以符合最低流動涵蓋比率(Liquidity Coverage Ratio)規定,亦即所謂的巴塞爾資本協定(簡稱BASEL Ⅲ)。雖然提高流動性資產比例可增加銀行應付危機的能力,但這也同時稀釋銀行獲利表現,因此銀行業竭力尋找機會遊說,希望放寬BASEL Ⅲ相關規定。
來自銀行界反對的聲音,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顯然聽進去了,條文修正後,原定義甚嚴的高流動性資產將作更寬鬆解讀,藉以降低銀行持有資產成本,除了現金、政府公債,以及高質量公司債外,債信評級較低之公司債或證券資產,如不動產抵押證券,未來亦都可納入銀行高流動性資產的組合之內,但比例最多不超過15%。
除此之外,BASEL Ⅲ原表定在2015年要全面上路,但新決議將之改為漸進式推展,自2015年起,也就是推行的第一年,銀行只須達成最低流動性資產要求規定的六成即可,往後達成比率逐年遞增一成,至2019年才全面落實。
據法新社報導,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主席,也是英國央總裁Mervyn King表示,逐步落實BASEL Ⅲ的目的,主要是在確保銀行在金融危機期間能保有一定的流動性,但又不至於降低銀行平時放款功能,以確保全球景氣復甦不受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