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華董事會通過以持份30%之土地採自地委建方式,簽訂興建及銷售住宅大樓契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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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8)東華-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以持份30%之土地採自地委建方式,簽訂興建及銷售住宅大樓契約書
1.契約種類:委託興建銷售契約 2.事實發生日:113/11/7~113/11/7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無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透過自地委建委託「佳邸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整合本公司台北市北投區新洲美段七地號(本公司持份30%)與該土地另70%地主共同規劃設計興建施工及銷售住宅大樓等事項,本公司預計投入金額為新台幣600,000,000元。 (2)契約起迄日期:自簽約日起至完工交屋之日止。 (3)限制條款:無。 (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實際興建面積(含未來預計購買之容積),以主管機關核定土地開發基地面積為準。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不適用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不適用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8.取得之具體目的:興建住宅銷售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無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後續相關契約簽訂及執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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